 |
邯郸市财政局服务承诺是:
一、严格财政资金拨付时间。对市直单位预算内人员经费按批准的预算于每月底前5日内将下月个人工资直接拨付代发银行,公用经费于每月10日前拨付;个人调资增减部分于每月17日-23日集中办理。
二、财政监督检查实行对外“一口清”。即凡涉及到全年对部门、单位检查的事项,年初由财政局监督处统一安排、统一对外检查,避免多头、重复检查。
三、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,努力创建“学习型、规范型、服务型”的“三型”机关,牢固树立“为民理财”的思想,真正做到热情服务基层、真心服务群众、诚心服务广大纳税人。
四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,集中财力办大事。在保证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的基础上,加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力度,大力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,加大对“三农”倾斜力度,保障教育、科技、公共卫生等重点支出需要。
五、继续深化和完善各项财政管理改革,初步建立公共财政管理框架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、国库集中支付、政府采购、收支两条线和产权交易改革,使之更加科学、公正、公开、透明。
|
|
|
|
|